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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粤美乡村”风貌设计作品征集活动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835-240Z22408791

二、项目名称: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粤美乡村”风貌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粤美乡村”风貌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鼎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广东省

6,9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粤美乡村”风貌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服务类(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鼎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粤美乡村风貌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按照招标文件标准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标准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标准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悦(采购人代表)、张志媛、张玉明、梁欣琦、何锦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费率比例,并按项目各采购包的预算金额计算后收取。说明:(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万元=6.95万元。(2)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回。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粤美乡村风貌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5.555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粤美乡村”风貌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鼎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6.60

35.00

4.83

9.90

96.33

1

1

广州人居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凯麦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80

19.00

4.65

10.00

72.45

2

2

象城建筑规划设计(广州)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健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00

10.00

4.71

9.91

58.62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3314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2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