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华城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PPP模式(项目编号:0835-1701B63N0671)已由五华县发改局以华发改[2017]259号、五华县人民政府以华府函[2017]81号批准实施纳入五华县本级政府采购计划[2017601],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五华县人民政府授权五华县华城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B63N0671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华城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PPP模式
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包括二期项目投资6000万元及原华发改[2017]313号文批准投资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24.44万元,占总投资的81.2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9.37万元,占总投资的13.99%;项目预备费476.19万元,占总投资的4.76%。
四、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五华县华城镇;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6850平方米(含原华发改[2017]313号文批准建设1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一幢2000平方米,综合楼一幢2000平方米,实训楼一幢4000平方米及学生宿舍一幢2000平方米;二期扩建建筑面积为1685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一幢4600平方米,综合楼一幢500平方米,图书馆一幢1200平方米,实训楼一幢1300平方米,学生宿舍一幢6400平方米,学生食堂一幢1400平方米,风雨操场一幢145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以上合计教学楼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实训楼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综合楼2500平方米,图书馆1200平方米,学生宿舍8400平方米,学生食堂1400平方米,风雨操场1450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地面硬化工程。
六、项目合作期:合作期限定为15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1个月及13年特许经营期。
七、合作模式及内容:
本项目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非经营性项目,项目建成后无营业收入来覆盖建设投资。项目主要合作内容有:
1. 政府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由政府和社会投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由社会投资人直接投资1600万元,政府投资400万元作为主要合作方。
2.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建设期为21个月。建设资金来自于社会资本方资金和五华县人民政府。其中社会投资人出资8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含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600万元),五华县人民政府出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含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400万元)。
3.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十三年的特许维护权(不含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4. 由于在运营期间内,经营项目无净利润,无法满足社会投资人的收益要求,所以政府提供一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于项目公司。
5. 特许运营期结束之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公共单位方。此后,项目公司解散,社会投资人完全退出本项目,公共单位方获得项目设施。
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八、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申请人必须具备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能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投融资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每一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
4. 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5.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6. 项目人员要求:
①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②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申请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①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下同)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7. 资金要求: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须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
8. 信誉要求:
①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政府采购评审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九、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益民大厦(百花洲电影院正对面)五楼)综合部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壹份,须每页加盖申请人印章(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须逐页标注页码,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现场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2)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4)自有资金证明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8)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9)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复印件;
(10)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1)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复印件;
(12)拟派所有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近期连续3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4)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
上述报名资料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预审文件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执行;
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名时,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截止时间、预审时间:
1.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2. 资格递交、预审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益民大厦(百花洲电影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五华县门户)、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先生、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益民大厦五楼
邮编:514000
邮箱:2398936@163.com
2、采购人:五华县华城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饶先生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五华县华城职业技术学校
3、采购监管部门:五华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753-44310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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