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0835-230FC230004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梅州监狱新址员工宿舍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1、原公告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更正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删除文件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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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梅州监狱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联系方式:/
2.出资方: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3-239893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3-2398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