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50FF5000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页第七点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2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磋商时间均不变。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9页《商务评价表》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服务队伍情况 (7分) |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同一人具有多个级别证书的,按最高级别得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3分。 2、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的每人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或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4分。 【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保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无提供社保不得分。社保证明必须清晰可见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032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佛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85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