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联社空港大道沿线(江夏段)门户公园工程已由相关主管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联社空港大道沿线(江夏段)门户公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空港大道沿线,东至黄石北路,西至新月广场沿线界面,南至江夏北一路,北至广州亮帆假日酒店周边。
2.4工程建设规模:包含园建工程、道路改造、园林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任务书。
2.5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395.858794万元,具体组成如下:设计费最高限价:16.13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379.728794万元。
2.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暂定为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暂定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具体详见合同)。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7.2施工质量标准:本项目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8.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8.2招标内容
2.8.2.1.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规定,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现场服务等。
2.8.2.2.施工部分:
2.8.2.2.1施工内容承包方式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包设备、包安装、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工期、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竣工图、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报批、报建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取得上述部门对项目报建文件的批复意见,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行支付。
2.8.2.2.2按照招标人要求施工负责其他工作:完成编制施工预算、编制结算、编制竣工图以及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批、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以上建设范围及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涉及的所有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建安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均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
(1)承接设计任务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承接施工任务具备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8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
3.9.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形式评审或响应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招标招标。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上午09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5.4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至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详见补充事项。
5.5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进行线上报名(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按补充事项中的要求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yzzbcg4l@163.com,在支付标书费并报名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5.6补充事项: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购买:
(1)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三)一式一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及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二);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4)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5 月 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6年 5 月 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注:2026年5月27日9时15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有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ebidding.com)、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eebidding.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前期服务机构:/。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不补偿。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254710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7258495-93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监督电话: 020-84637172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9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3254710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9号
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门户公园.docx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门户公园.docx
附件三:投标登记申请表-门户公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