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花城街杨屋第二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0-4320),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与补充,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原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点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修改如下:
原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现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11.2修改如下:
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三、原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4评审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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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
|
四、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技术负责人 |
30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1)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从业经历14年或以上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得10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从业经历13年或以下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得5分; (2)在满足(1)基础上:拟委派技术负责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今主编或参编过工程类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标准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且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省级或以上工法的,得10分; (3)在满足(1)、(2)基础上:拟委派技术负责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类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主创人员”个人奖项,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
质量负责人 |
10 |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1)拟委派质量负责人具有土建质量员证的,得5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需提供质量员证、职称证等相关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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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0 |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1)拟委派安全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从业经历14年或以上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8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从业经历13年或以下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2)具有注册建造师证的,得2分; 注: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从业经历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等相关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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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0 |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1)拟委派造价负责人具有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的,得2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历的,得6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10年以下(不含10年)工作经历的,得3分; 注:需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等相关扫描件,工作经历以注册建造师证首次发证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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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10 |
拟委派其他人员: (1)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类中级工程师9人、材料员3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资料员3人、电工人员3人的,得10分; (2)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类中级工程师6人、材料员2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2人、电工人员2人的,得5分; (3)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类中级工程师3人、材料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电工人员1人的,得2分。 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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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资信(30分) |
企业施工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计算得分。 |
工程获奖 |
3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类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过工程类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工程类市级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不含QC奖项),上述情况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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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6 |
(1)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15年(不含15年)以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6分; (2)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10-15(不含10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3分; (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1-10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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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能力 |
9 |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主编或参编过工程类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标准的,得9分;主编或参编过工程类地方(指省级)标准的,得3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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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6 |
(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其中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25%(含),得6分;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其中二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25%(含),得3分;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其中一年的资产负债率低于25%(含),得1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需提供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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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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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一个人只能担任1个岗位,不能重复担任,若同一人出现多个档次,则按最高档次计分。所有证书需真实有效。
2、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从业经历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获奖证书、工法证书,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标准或地方(指省级)标准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网上公示链接及截图等证明材料(时间以标准实施日期为准)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社保: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4、工程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不含QC奖项),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须为工程实体业绩奖项。国家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省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省优良样板工程奖、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市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标准化示范工地、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
5、第三方评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
6、企业研发能力: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网上公示链接及截图等证明材料(时间以标准实施日期为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7、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需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交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计分)。
8、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打印页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打印页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现文: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项目负责人 |
10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1)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2)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初级职称的,得2分。 (3)从业经历6年或以上的,得3分;从业经历5年或以下的,得1分 注: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毕业证(大专或本科以上)等相关扫描件,从业经历以毕业证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20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1)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的,得5分; (2)拟委派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14年或以上的,得5分;从业经历13年或以下的,得2分; (3)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4)拟委派技术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建筑工程类省级或以上工法的,得5分。 注: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从业经历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职称证、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
10 |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1)拟委派质量负责人具有土建质量员证的,得2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3)拟委派质量负责人从业经历21年或以上的,得3分;从业经历20年或以下的,得1分。 注:需提供质量员证、职称证、毕业证(大专或本科以上)等相关扫描件,从业经历以毕业证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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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0 |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1)拟委派安全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的,得3分; (2)拟委派安全负责人从业经历14年或以上的,得5分;从业经历13年或以下的,得1分; (3)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初级职称的,得1分。 注: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从业经历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打印页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职称证等相关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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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0 |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3)拟委派造价负责人从业经历12年或以上的,得3分;从业经历11年或以下的,得1分。 注:需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职称证等相关扫描件,从业经历以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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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10 |
拟委派其他人员:
(2)拟委派资料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从业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经历10年以下得0.5分。本项最高2.5分。 (3)拟委派材料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从业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经历10年以下得0.5分。本项最高2.5分。 (4)拟委派机械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从业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经历10年以下得0.5分。本项最高2.5分。 注:人员需提供岗位员证、职称证或毕业证(大专或本科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从业经历以毕业证首次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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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资信(30分) |
企业施工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计算得分。 |
工程获奖 |
3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类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过工程类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工程类市级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不含QC奖项),上述情况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6 |
(1)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15年(不含15年)以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6分; (2)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10-15(不含10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3分; (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1-10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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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能力 |
8 |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类工法证书,每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励证书1个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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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6 |
(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其中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25%(含),得6分;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其中二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25%(含),得3分;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其中一年的资产负债率低于25%(含),得1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需提供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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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 |
0.5 |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绿色施工组织机构,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满足要求得0.5分。 注:提供绿色施工组织机构图及《绿色施工承诺函》,格式自拟。没有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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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机械设备 |
0.5 |
所提供的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的需求,并承诺到场的机械设备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满足要求得0.5分。 注:提供《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承诺函》,格式自拟。没有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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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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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一个人只能担任1个岗位,不能重复担任,若同一人出现多个档次,则按最高档次计分。所有证书需真实有效。
2、社保: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工程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不含QC奖项),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须为工程实体业绩奖项。国家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省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省优良样板工程奖、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市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标准化示范工地、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
4、第三方评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
5、企业研发能力:提供工法证书、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励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6、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需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交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计分)。
7、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打印页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打印页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将相关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单位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屋第二小学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