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天河区吉山村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深化项目[项目编号: JG2020-10263]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0-7- 23 00:00 至2020-7- 28 00:00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投标报价(万元) |
135.00 |
133.00 |
134.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人: 梁生
联系电话: 020-82371305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吉山东新街1号
联系电话: 020-82371305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日期: 2020年7月23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天河区吉山村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深化项目[JG2020-1026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2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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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人: 梁生
联系电话: 020-82371305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吉山东新街1号
联系电话: 020-82371305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日期: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