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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校区树人楼东侧安装电梯井道工程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珠校区树人楼东侧安装电梯井道工程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珠校区树人楼东侧安装电梯井道工程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G342049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徒先生、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8、3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联系方式:020-341131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司徒先生、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包组1

海珠校区树人楼东侧安装电梯井道工程

1

人民币34万元

包组2

海珠校区树人楼东侧电梯设备采购安装

1

人民币22.6万元

注:(1)详细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供应商可以选择对个别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包一):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原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1.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1.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包二):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原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已入选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电梯类),并提供供应商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的搜索结果页面截图。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56.6万元  

时间:2019年7月15日8:30起至2019年7月22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五、开标时间:2019年7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9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电汇购买:

1)将磋商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149090705300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190G3420491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报价资格的确认。报价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磋商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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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07-15